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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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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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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两名“瘾君子”潜入别墅偷13只龟被判刑

日期:2016/1/29  点击次数:832

近日,蓬江区法院审结一宗“瘾君子”偷龟案,两名“瘾君子”区某和刘某为偿还毒资,竟合伙潜入别墅盗走鱼池内价值4万多元的13只石金钱龟。最终区某和刘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1987年出生的区某和1990年出生的刘某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并且染上毒瘾,还受过强制戒毒。区某是一名泥水工人,因被人追债缺钱用,就打起了曾经装修过的廖某别墅内的石金钱龟的主意。区某将该想法告知刘某,结果他们一拍即合,偷龟计划着手部署。

2014年8月12日中午12时,两人在台山刘某的宿舍会合,再向朋友借了一部小车,开到江门市区廖某的别墅。刘某得手后,两人立马开车回台山,事后清点总共偷龟13只,共重32.5斤。

当晚10点钟,区某在网上看见一则收购龟只的信息,并留有电话,于是就联系对方并约好在潮连大桥附近见面进行买卖。区某最后以人民币23000元将13只石金钱龟全部卖给黎某。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的全部由区某所得。业主报警后不久,区某在路过江门某水果市场时被抓获,刘某在返回台山路上被捉获。

法院审理认为,区某、刘某共同入户盗窃作案一次,物品共价值人民币47775元,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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