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讯 崔某在鄞州高桥开了一家服饰厂,规模不大,平时用的多是临时工,总共也就十几个人。
因经营不善,去年7月开始,服饰厂陷入停工状态,后来崔某“人间蒸发”。工人们说,当时崔某一共欠了他们1万余元的薪水。
于是,工人们千方百计联系了当初与厂里有业务往来的外包商。一问才知道,崔某在外包商那里也欠了一屁股债。
去年10月,工人们和一些外包商找到劳动部门,却被告知,因为无法联系崔某,且崔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要找公安部门才能解决。于是,大家前往派出所。
民警说,对于恶意欠薪,是有立案标准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大伙儿一算,他们的情况“不达标”。
焦虑中,有人出了个主意:由外包商冒充服饰厂的工人,虚报工资,让公安机关立案。这样做显然是违法的,可为了讨回钱,大伙儿显然顾不上那么多了。
今年1月4日,民警在上海找到了崔某。听到工人说自己欠了他们18万元,崔某一口咬定“没那么多”。民警细查发现,有外包商冒充厂里工人,还虚报了拖欠的工资总额。
目前,冒充工人的外包商因涉嫌诬告陷害,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2人被刑事拘留,另外2人被取保候审。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民警提醒,无论是讨薪还是追讨欠款,有很多种合法合理的方式,采取过激手段肯定是不对的,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