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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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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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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参与拘禁他人被判刑

日期:2016/2/26  点击次数:768

  2016年2月26日讯  昨日,记者从恩平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7岁的中专生小李,因参与朋友为索债非法拘禁他人,被法院判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2015年7月一天凌晨,李某兴(已被判刑)为向被害人余某索取债务,纠集小李及“阿品”(另案处理)在恩平某酒吧门口附近草坪处将被害人余某强行带上一辆汽车,途中李某兴胁迫被害人还债并殴打被害人,后又将被害人带到恩平某粥店内继续胁迫被害人还债。在此过程中,小李负责看守被害人余某。同日凌晨5时许,公安机关在该粥店将被害人余某解救。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余某康身体损伤为轻微伤。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了解到,1999年出生的小李,自小随父母在恩平城区生活和读书;其父母及居住地村委会均提出小李是未成年人且是在读学生,希望从轻处罚并共同做好监管教育工作。

  法院认为,小李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小李受李某兴指使参与拘禁他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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