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刑拘逮捕取保

青岛调酒师醉驾撞车后大睡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日期:2016/2/29  点击次数:853

  2016年2月29日讯   胶州市24岁的男青年董某与朋友喝酒,从深夜喝到凌晨,酒后驾车返家途中在东海路海情大酒店门前撞上路边绿化带,事故发生后竟然在车内呼呼大睡,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董某当场查获。目前,董某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南交警部门刑事拘留,董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吊销。

  2月25日6时,市南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东海路海情大酒店门前有一辆捷达车撞上路边绿化带,民警到达现场后竟发现驾驶员还在车内呼呼大睡,酒气浓重。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医院抽血,乙醇检测结果为250mg/100ml,是醉驾标准三倍多,确认驾驶人为醉酒驾驶。

  据市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副科长芦杰介绍,事后交警调取监控发现,事故发生在25日凌晨4时37分,驾驶人董某是在醉酒状态中行驶车辆,致使车辆失控冲向路边绿化带。在事故发生后,车子也因此爆胎,这名驾驶人却在车内昏昏大睡。

  2月26日,记者在市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见到了当事人董某,据董某介绍,他是胶州人,目前在青岛一酒吧工作,是一名调酒师。24日晚上工作时董某并没喝酒,后来因和朋友在外面相聚就喝了几瓶啤酒,董某一直称自己平常酒量并不好。董某说:“我和朋友一直喝到25日凌晨4时30分,当时感觉还好,就自己开车回家,谁知后面酒劲儿上来,头晕,车子好像爆胎失控就撞上了,之后的事我就不记得了,醒来后就在医院了。”

  董某告诉记者,目前他非常后悔:“当时喝酒后想过找代驾,但觉得太麻烦,就没选择代驾,现在感到非常后悔。今后一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据芦杰介绍,目前董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芦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我们决定对董某进行刑事拘留,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5544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