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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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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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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骗婚被判刑 出狱后重操旧业再被抓

日期:2016/3/11  点击次数:895

  2016年3月11日讯  曾因骗婚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近日,宁陕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一骗婚女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5年3月5日,宁陕县村民许佑经人介绍,与39岁的“李倩”谈对象,双方约定在云南省永善县见面,随后“李倩”以谈恋爱给见面礼为由,向许佑索要现金1200元。到宁陕县后,许佑为“李倩”购买手机和衣物共花费5408元。3月14日,“李倩”以“给人还账”为由,向许佑索要现金10000元。3月17日,“李倩”又以看望舅舅为由要求回云南省昭通市老家。3月21日,二人到达云南省永善县后,“李倩”乘许佑不备逃跑,许佑怀疑受骗遂报警。经公安机关查实,李倩系张小花的虚假姓名,该女子于2012年曾因骗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2013年12月13日刑满获释。2015年4月3日,张小花在新疆伊宁市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小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与他人谈恋爱的名义,采用化名并虚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许佑的钱财,共计16608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张小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故意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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