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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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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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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传开发区抢孩子摘器官谣言 被依法刑拘

日期:2016/3/15  点击次数:864

  2015年3月5日讯 网络谣言不仅给公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干扰,导致网络上的信息真假难辨,更严重的是不法人员以谣言方式掩盖事件的真实情形,对社会和谐和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12名谣言制造者“被处理”。青岛公安部门表示,今后将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者,被抓获者将视情节依法处理,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7年。

  青岛为全国首批“网警执法巡查”单位 24小时公开巡查

  2015年6月1日,青岛公安网警作为全国首批“网警执法巡查”单位,实行24小时网上公开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种网络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发布典型案例和警示信息,依法制止网上不良言行,对情节轻微的网民进行教育警示。截止目前,已对120余名网民进行了“拍肩膀”警示教育。

  2015年8月17日,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青岛一家宾馆发生火灾致2人死亡》的博文:“8月16日22时10分左右,青岛一家宾馆发生火灾致2人死亡……”。网警巡查发现后,通过执法账号对其警示,告知其此为2013年8月16日发生的事情,责令其删除了不实信息,避免了引发网民恐慌。公安网警部门还积极通过发布预防诈骗、辟谣帖文450余条,发布典型案例和警示信息510余篇,答复询问1700余次,引导公众不要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已查处9起网上传播谣言案件 依法处理12人

  青岛市公安局还建立了网警、刑侦、治安等警种部门网上巡查、案件侦办一体化工作机制,网上网下相结合,对制造谣言和恶意传播谣言的违法违规人员和网络账号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截止目前,共查处网上传播谣言案件9起,依法处理12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处罚4人,教育训诫7人。2015年6月26日,网民“瞧你那个NB”在《百度贴吧--青岛吧--黄岛吧--开发区吧》分别发帖散布青岛开发区有人抢孩子、绑架成年人、摘器官等谣言。青岛市公安局组织网安、刑侦等部门会同开发区分局依法传唤发帖网民郭某某(男,24岁)。目前,该网民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依法刑事拘留。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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