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讯 2月份以来,全国一线城市和个别热点二线城市房价上涨势头不断。就在楼市如此火爆的当口,却有部分银行客户经理与中介联手,收取购房者好处费,帮助买房人士以“零首付”买到房源。日前,苏州虎丘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
李先生的孩子快要上幼儿园了,为给孩子争取更好的学区,李先生准备在高新区某优质学区地段购买第二套房产。但李先生第一套房的贷款尚未完全还清,这第二套房的首付要一次性拿出来着实有些吃紧。就在这时,房产中介向李先生打了个保票,表示只要李先生诚心买这套房子,他在银行认识一位周经理,可以帮李先生搞定这笔高额的贷款。
毕竟买房子是件大事,于是李先生向中介详细了解了其中具体操作流程。原来这名周姓经理可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把例如实际价值为100万元的房子虚假评估为140万元,再通过140万元的房价进行放贷,从而减轻客户的首付款压力。同时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发放,这名“神通广大”的周经理还可以顺带帮助客户伪造工资流水单与收入证明,以抬高客户的信用等级。
于是李先生在中介的“指引”下,与卖家房东签署了“鸳鸯合同”,并向周经理支付了5万元好处费。一个月后银行贷款顺利批了下来,首付压力瞬间轻松不少。
这位周经理接待了不少类似李先生这样的“优质客户”,直到去年年初,有房产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称其发现社会上有自己公司的私刻假章在流传,警方最后顺藤摸瓜揪出了周经理。经查,周某伙同中介使用了多枚公司假章,其中也包括其所在银行的假章。法院审理查明,周某于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伪造公司印章,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法官提醒>>>
从实际情况看,很多银行在对购房者进行评估时,往往出现打分不严、评估值注水等情况,最典型的就是购房者收入状况造假,这往往使得按揭贷款的能力被虚假抬高,进而导致购房者后期还贷压力过大。法官在此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住房时一定要谨慎判断自己的经济收支水平,根据客观的经济能力选择购房方式和购房价位。另外,银行应加强信息核查,加大房贷审核力度,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工作及收入的真实性,避免还贷能力不稳的购房者盲目入市后缺乏还款能力,导致银行面临坏账“被迫当房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