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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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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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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刑

日期:2016/3/23  点击次数:1067

  2016年3月23日讯  2012年起,一个传销犯罪团伙打着“连锁经营”的幌子,声称只需缴纳一定金额的申购费用即可获得入会资格,在北郊多个小区发展了数百名下线。未央区人民法院昨日对被告人李某、束某等3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2年,李某、束某等人在河南省郑州市加入传销组织,同年7月份窜至西安市继续进行传销活动。他们以所谓的“连锁经营”为由,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从下线缴费款中直接获利。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申购费用获得“入会”资格,并以申购份数作为晋升层级的标准。一般来说,申购第一份需缴纳3800元,以后每份3300元。新进人员需要购买21份,共计69800元。从2012年7月至2014年,该团伙长期在未央区泰和居小区、祥和居小区等地从事传销活动,加入这一传销组织的人员多达数百人。经查,李某发展下线130余人,接收传销资金834余万元;束某发展下线140余人,接收传销资金974余万元;其余被告人接收传销资金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

  未央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束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发展传销人员众多,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对李某、束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被告人判处1年10个月至7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被扣押、冻结的传销资金,涉案车辆、手机、银行卡等财物被依法予以没收。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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