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讯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兴海路派出所刑警中队破获一起手机盗窃案,并将收购盗窃所得手机的男子刑事拘留。
3月13日中午,兴海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辖区一家通信公司业务员放在前台的手机被偷。
民警调取通信公司监控录像发现,事发时,一名戴着帽子,穿绿色棉衣,身高1.75米左右的男子走进公司大厅。当小刘离开电脑后,男子快速走到电脑前,拔掉充电器,拿起手机往外走。男子得手后,打车到了北山市场附近,把手机交给了另外一名男子。北山市场附近的监控录像显示,男子把盗窃所得手机卖给了另外一名男子。
办案民警判断,这是惯犯所为,有可能会再次出现。中队民警多方走访调查得知,收购手机的男子为孙某,50岁。3月16日16时许,民警找到孙某,他承认回收盗窃所得赃物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家里还有几十部从小偷手里收购的手机。
16日晚上,孙某带着民警在家里找到了27部手机。就在民警准备将这些手机带回派出所的时候,孙某的手机铃声响了。孙某告诉民警:“这个人也是偷手机的。”半个小时后,李某拿着一部白色手机,来找孙某。民警将他制伏后发现,李某就是之前在通信公司盗窃手机的男子。
据李某交代,1996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2004年也因盗窃被判刑两年,2008年因吸毒被西宁警方强制戒毒两年,2010年出狱后,他因找不到工作,重操旧业,以盗窃为生。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城西警方刑事拘留,而孙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