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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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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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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男子冒充北京法官行骗被判刑

日期:2016/3/25  点击次数:705

  2016年3月25日讯  儋州男子梁某冒充北京法官,以中奖后不领奖需付款解除合同,否则追究法律责任为由,骗取他人1万余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宣判后,梁某不服,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近日,经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明法律和教育,梁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认罪服法,并主动申请撤回上诉。

  2015年2月开始,梁某伙同他人在互联网上购买客户资料,通过电话实施诈骗。6月5日,梁某冒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拨打万某的电话,称万某已中奖却未领取奖金,必须付款解除领奖合同,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缴纳5万至10万元违约金。万某信以为真,先后三次向梁某指定的多个账户汇款共计13500元。得手后,梁某与同伙分赃。

  一审法院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以及梁某家人代为退赔13500元的事实,作出上述判决。

  梁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梁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对其进行教育并依法作出准许梁某撤回上诉的裁定。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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