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讯 同伙被抓,他居然还敢趁机诈骗。
本案件共有两个被告人,分别是王和逯。两人被指控的,都是诈骗罪。
事情要从2015年8月说起。当时,寿阳县的刘准备按乡俗给其过世的儿子配阴婚,便找到太谷县人姚帮忙。姚将这个差事委托给了王,王应允了下来。8月22日,经姚介绍,刘前往寿阳县与王见面。在寿阳殡仪馆,刘见了一位年轻姑娘的遗体。王说女孩是交通事故去世的,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配阴婚的事情,要等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才能进行。当日,刘付给王订金4000元。
事情还没有完。9月3日,王与逯前往刘家中。二人谎称逯是去世小女孩的舅舅,以小女孩母亲去世后没钱发丧为由,骗取了刘现金26000元。同年9月7日早上,王安排逯将一无名骨灰盒交给刘后失去联系。
就在两人对刘实施诈骗的同时,两人还对另一名被害人李实施了诈骗。2015年9月,李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欲通过王给其去世的儿子依乡俗配阴婚。9月6日,王将李骗至寿阳县高某家。让逯谎称是死者高的父亲,与李就配阴婚一事达成协议。当日,两人骗取李订金6000元。
9月9日,逯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时,王还没有被公安机关控制。此时,王竟以帮助逯办理取保候审为名,骗取逯的妻子现金3500元。
王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逯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