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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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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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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考驾照被查 “枪手”涉嫌代替考试罪被刑拘

日期:2016/3/30  点击次数:772

  2016年3月30日讯  泸州男子曾某因为自己在贵州仁怀打工,便托朋友帮忙雇来“枪手”温某替考驾考,结果被驾考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身份信息不符。3月9日,泸州纳溪警方通过调查取证,因涉嫌代替考试罪,“枪手”温某被纳溪警方刑事拘留,“牵线者”王某和当事另一方曾某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此案为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替考入刑后,泸州警方办理的第一起此类案件。据了解,目前全省在驾考以及其他考试中,尚未公开过类似替代考试罪的案件。

  请“枪手”考驾照 三人被警方查获

  3月9日上午11时许,纳溪区公安分局新乐派出所接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中队民警反映,在当天上午的考试过程当中,一名正在参加该科目考试的考生涉嫌替考。

  经过仔细比对,新乐派出所民警发现嫌疑男子和所持身份证及报名信息表上的考试人照片,明显不是同一个人,当即对其真实身份信息展开现场询问。该名男子称自己姓温,今年47岁,并承认自己是替别人考试的“枪手”。温某介绍,他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家住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是一个朋友王某委托他替人考驾照。

  温某告诉办案民警,他是去年到亲戚家里赴宴时,通过亲戚认识了姓王的中年女性,双方交谈后互相留了对方的电话。今年年初,王某找到他,声称其朋友曾某在贵州打工回来不了,想请他帮曾某替考驾照,并表示考过就有酬谢,温某未曾多想便答应了下来。“说的是考过有酬劳,实际上并未拿到酬谢钱物。”办案民警介绍,此后,王某负责约考,温某便根据安排准备考试。

  3月9日一早,王某便驾车接上温某前往驾考中心,由温某替代曾某进行驾驶科目一考试,企图蒙混过关。当温某手持曾某的身份证进场准备参加考试时,负责进行驾考人员身份信息核对的工作人员发现温某与曾某照片存在巨大差异,明显不是同一个人,于是将其控制。因涉嫌代替考试罪,嫌疑人温某已被纳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事的另外两人王某和曾某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说法\

  代替考试罪:

  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都是犯罪主体“以往查获考试作弊,最多给予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并不足以形成有效打击和震慑效果。”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等罪名。

  依据该规定,代替他人考试者和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者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代替考试的行为内容包括替考者冒充身份代他人考试的行为,也包括要考试者让他人冒充自己身份替代考试的行为。即无论是所谓的“枪手”的替考行为,还是本要参加考试者让他人替考的行为,都属于我国《刑法》要处罚的代替考试犯罪行为。

  民警介绍,这起案例,曾某是考试者,因在外地回不来萌生了让他人替考的念头,温某是替考者,考试当日带着曾某的证件和身份信息顶替考试,王某是中间牵线搭桥的人,三人行为均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民警介绍,虽然温某在比对信息时已被查获,但其行为性质仍属于《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范畴。

  泸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已经施行,警方办理温某替考案件过程中,先后询问全省其他多地的交警部门是否有类似案件和处理范本,均表示《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未曾遇到过。成都商报记者同时了解到,截至目前,省内其他类型考试中,类似替考作弊案件处理也未曾有过公开。

  怎么判\

  替考最高可判6个月拘役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了解,拘役最高可判处6个月。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温某已被纳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王某和曾某也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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