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侦查公诉审判

四川拒捕抢枪案枪弹追回人在逃 逃犯刚出狱2个月

日期:2016/3/31  点击次数:727

  2016年3月31日讯  3月29日晚,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发生一起暴力拒捕抢夺枪支案,两民警遭暴力拒捕,一支64式手枪被嫌犯抢走。昨日下午,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褚思练已被警方抓获,涉案枪弹已全部追回,另有犯罪嫌疑人封华帅在逃。

  民警执行抓捕时遭暴力拒捕

  据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官方微博通报称,29日晚上9时许,两名民警在执行抓捕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封华帅(男,34岁,达州市通川区人)过程中遭暴力拒捕。封华帅与同伙褚思练(男,34岁,达州市通川区人)打伤两名民警,并抢走64式枪支一支。

  当地警方向媒体透露,事发地位于达州老城区一家面粉厂的老宿舍楼内,犯罪嫌疑人封华帅因涉嫌寻性滋事,事发时警方正在该栋楼对其进行抓捕。在准备抓捕期间,警方在2楼通往3楼的楼道内进行堵截,因楼梯间非常狭窄,封华帅伙同褚思练暴力拒捕并打伤了民警。抢夺下民警一枪支后,两人因对老城区的地形比较熟悉,最终逃离现场。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获悉,褚思练已在当地一家网吧内被警方抓获,涉案枪弹已全部追回。现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封华帅。警方同时敦促封华帅投案自首,并呼吁知情群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办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枪支在市内一垃圾桶内被寻回

  记者随后多方求证获悉,被抢夺的枪支是在通川区通川北路北侧一垃圾桶中找到的,与封华帅个人资料登记住所直线距离约一公里。

  “通川北路是一条主城道,平时人流量很大,之前没有注意到有人向垃圾箱内丢弃手枪。”通川北路双狮宾馆工作人员介绍,昨日下午1时许,有警察乘警车抵达双狮宾馆附近,随后在宾馆外西南方向的一个垃圾桶附近拉开了警戒线。

  据目击者介绍,警察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全部倒出后,在一堆垃圾中找出一个用胶布层层包裹的塑料带。附近目击证人证实,包裹的东西完全就是手枪的形状。

  在逃嫌犯今年1月刚出狱

  据报道,抢夺枪支事件发生后,达州市公安部门已对当地重要道路,进出城要道和车站等地进行了布控,以防止涉案犯罪嫌疑人逃脱。

  记者还从权威渠道获悉,封华帅生于1981年,小学文化,此前曾因抢夺罪在2010年被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罚金5000元,自2009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8日在四川省崇州监狱服刑。罚金直至2015年年末仍未缴清,另有一笔18000元的违法所得追缴金未履行。

  相关材料显示,服刑期间,封华帅因积极参与学习、劳动,并完成生产任务,历年均获执行机关标准考核分高分,崇州监狱先后3次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出减刑意见。其中,2013年1月22日他被减去有期徒刑1年,减刑后刑期至2016年12月8日,在2014年5月27日和2015年11月17日,他分别又被减刑8个月和3个月。

  今年1月8日,封华帅服刑期满。

  记者注意到,出狱后不久,封华帅即申请了QQ号,其个人说明一栏中显示,“执著、勤奋、踏实、重情、重义、孝顺体贴的寻心梦者。”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14757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