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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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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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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胸肉“整容”成里脊肉 浙江三人售假被判刑

日期:2016/4/5  点击次数:839

  2016年4月5日讯 低价购进鸡胸肉,经“整容”后以里脊肉售出,违法生产、销售逾两年,涉案金额达169万元……日前,三名涉案人员因触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90万元不等。

  据起诉书指控,现年39岁的项某是江西贵溪人。从2012年9月开始,项某便带着妻子彭某从事生产、销售假里脊肉生意。两人低价购进鸡胸肉后,为使鸡胸肉看上去鲜嫩,并有里脊肉的口感,便在出租屋内利用红曲粉、咖喱粉等多种调色调味料将鸡胸肉“整容”,并切片成“里脊肉串”,然后销往丽水地区的莲都、缙云、龙泉、庆元、松阳、云和等地。

  彭某还雇佣了哥哥彭某林专门负责丽水地区的销售和送货业务。彭某林明知所销售的“里脊肉串”为假冒伪劣产品,仍帮助批发给经销商郑某、施某、赵某等人(均另案处理)。

  经认定,该公司直接用保鲜膜包装出售或用包装袋包装后出售的肉制品应按以假充真伪劣产品论处。截至2015年3月19日,项某和彭某生产、销售的假里脊金额达169万元。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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