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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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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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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孝感售卖"伪基站"赚3千万 被判刑10年半

日期:2016/4/7  点击次数:732

  2016年4月7日讯 4月5日,记者从孝感中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结了一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并集中发布了三期典型案例。法官提示,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

  典型案例一:2013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张某、朱某、强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先后在深圳市赛格科技园与南山云谷科技园从事生产、销售“伪基站”犯罪活动,非法经营额达3000余万元。所生产、销售的设备经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孝感市管理处鉴定,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伪基站”类产品,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典型案例二:2015年4月至5月,诈骗人员通过QQ骗取湖北山乡集团134.8万元、贵阳旅游产业发展公司528.4万元、温州浙丰钢业有限公司89.16万元,被告人马某、梁某、廖某等明知该款是犯罪所得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主犯马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典型案例三:2015年初,被告人朱某组织其他被告人郑某、邱某、汪某等雇请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代办信用卡的虚假信息,安排被告人郑某、邱某负责网站的推广和维护,通过网站后台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以代办信用卡为名收取受害人材料费、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同时以办理信用卡需验资为由,在网站后台获取受害人银行卡号、密码等,共计骗取受害人70名,现金616344元,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主犯朱某有期徒刑12年9个月。

  法官提示,通常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空间跨度大,犯罪链条长,组织化色彩明显,犯罪手段及过程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的隐蔽特征,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共同构筑全社会抵御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防火墙”。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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