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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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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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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33人因违法野外用火被刑拘

日期:2016/4/7  点击次数:738

  2016年4月7日讯 记者从林业部门获悉,3月30日至4月4日,秦皇岛市各县区累计发现违法野外用火33起,33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至10天。据省林业厅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北省气温快速回升,农事活动日益频繁,是每年森林防火工作最紧要时段,野外用火是河北省森林火灾安全的最大威胁,各地要严管野外火源,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据统计,3月30日,秦皇岛市发现违法野外用火3起,31日发现3起,4月1日至4日分别发现5起、6起、10起、6起。经查,违法野外用火人员分别为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马圈子镇及周围乡镇的村民。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主要有燎荒、上坟烧纸、野外吸烟等。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据悉,这33名违法野外用火人员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至10天。

  目前省林业厅已派出多个督导组到各地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防控“四线两场”,即:环北京交界线,冀晋边界线,冀蒙边界线,张家口冬奥会沿线,国有林场和重要目标场所。对重点防火区实施封山禁火。对火源管理、隐患排查、扑救组织等各环节实行责任倒查,因组织领导不力、预防措施不实、应急准备缺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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