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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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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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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黑作坊组装iPhone6 一老板被判刑两年

日期:2016/4/13  点击次数:842

  2016年4月13日讯 男子周某开黑作坊,组装125部假冒的iPhone6,结果落得人财两空。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终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5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周某租赁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下岭牌村一厂房后,未经苹果公司授权组装假冒苹果手机。2014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在该地址查获假冒苹果第六代手机125部,并将工厂工作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由于当时周某并未在工厂,遂让其员工通知周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龙华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的假冒苹果手机共有125部,价值总计69万余元。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宝安区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宣判后,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他认为,一审按照正品苹果手机的价格来计算侵权产品价值,明显过高,自己加工的山寨手机实际销售价格要低很多。

  深圳中院审理后认为, “iPhone”是苹果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龙华新区价格认证中心根据侵权产品对应被侵权产品的型号,参考权利人提供的被侵权产品《价格证明》,采用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侵权产品的价值,符合法律规定,本案非法经营数额应为人民币69万余元。

  该院遂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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