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讯 结婚20余载,庐江女子李小丽(化名)一直屈辱地忍受着丈夫的家暴。去年的一天,在经历了一夜的争吵及厮打后,李小丽带着满身的伤痕,拿起了铁锤和菜刀,朝着熟睡的丈夫走去……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李小丽因故意杀人罪,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李小丽是舒城人,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据了解,李小丽与丈夫魏某生活在庐江县同大镇。两人结婚20余载,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已经嫁人,而二女儿才12岁。
李小丽说,在这么多年的婚姻中,她一直屈辱地活着,备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却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跟他离婚,但是他威胁要是离婚,会杀了我娘家人。”
让李小丽更为愤怒的是,丈夫还常常对两个女儿施以暴力。
愤怒之中,她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震惊的事情。
据检方指控,2015年8月14日晚,李小丽与魏某因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和厮打至次日早晨。后7时许,李小丽想到魏某多年来经常为琐事与其争吵并实施家庭暴力,决意杀死魏某。她趁魏某在一楼卧室床上熟睡之际,使用家中的铁锤击打魏某头面部数下,后又使用菜刀切割魏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今年3月初,此案在市中院开庭。法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李小丽供认不讳。两个女儿也出具了谅解书,当庭为母亲求情。
市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小丽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鉴于李小丽系自首且获得部分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被害人魏某存在明显过错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结,决定对被告人李小丽从轻处罚。
最终,市中院判处李小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