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刑案流程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刑案流程 > 刑拘逮捕取保

苏州一男子窃取49万元被刑拘 部分用来讨好网络女主播

日期:2016/4/22  点击次数:814

  2016年4月22日讯  苏州21岁男子周某偷偷将他人微信账户内的49万余元据为己有,部分用来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网络女主播,讨其欢心,部分用于吃喝开销。

  据警方介绍,4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盛泽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沈某报警,称店员周某擅自窃取其微信账户内钱款。

  据沈某介绍,他在盛泽经营一家网络代购店,平时通过微信与客户联系,汇款都存在微信钱包内。店内有一部手机专门用于登录沈某的微信账号,虽然支付密码只有店长和自己知道,但店内所有员工都可以使用该手机与客户沟通。

  4月11日,沈某查看微信账户时发现账上钱款莫名少了1万余元。细查后发现,从3月18日开始,账上钱款就陆续被转到店员周某账户上,每笔几百元至1万元不等,总金额竟达21万余元。

  当天下午,沈某赶到周某住所与其对质。看到微信上的转账记录,周某无法抵赖,承认确实偷偷从老板微信上把钱转到自己账户,并称钱都被花完。于是,沈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警方展开调查。经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间,周某在沈某的代购店内,趁无人之际,利用其手机,多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沈某微信钱包内的钱转至自己账户,共计49万余元。此外,周某还私自将沈某放在仓库内价值2万余元的化妆品出售,所得货款也被转入自己微信账户。

  据周某交代,半年前,他无意中看到了某直播网站,从此便喜欢上了这一虚拟平台。虚拟平台上,用户可以免费进入直播间围观女主播,但要想获得主播的青睐和互动,就要花钱送主播各种虚拟礼物。

  “你只有花钱进去,才知道乐趣所在。”周某说,他一开始只是闲着无聊进入直播间看看,后来便迷上了。“我经常买礼物送给她们,送了礼物后主播会一直和你互动,当着上万人叫你的名字,说‘感谢你’‘爱你’之类的话,让人特别有满足感。”为讨女主播欢心,周某常常在直播网站上一掷千金。据他交代,截至案发,他总共在网站上花了20余万元。目前,周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46365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