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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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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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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发微信未到场 判决定性抢劫罪

日期:2016/5/7  点击次数:772

  2016年5月7日讯 男青年李某某、马某与女青年郭某、陈某预谋用“仙人跳”手段弄钱,来到大连后,又通过微信寻找目标。由女青年假装妓女诱一男到酒店后,李某某、马某殴打该男强行让对方转账5000元。在法庭上,两女均辩解说自己犯的是敲诈勒索罪而不应是抢劫罪,法庭确定两女为抢劫团伙同伙。甘井子区法院对被告人均以抢劫罪判刑。此案于今年4月上旬生效。

  男青年李某某、马某与女青年郭某、陈某在沈阳预谋到大连玩“仙人跳”弄嫖客的钱,犯罪团伙进行了分工,由李、马、郭用手机微信“摇一摇”寻找作案目标,由陈某冒充卖淫小姐将嫖客诱骗至酒店客房,再由李、马冲进房间强索钱款,为作案该团伙准备了甩棍、电棍、手铐、喷射辣椒水的喷射器等。

  去年8月27日,马某驾驶着轿车拉载着同伙来到大连,居住在高新区万达广场附近。他们通过手机“摇一摇”将周某加为好友,按照分工由女青年郭某与对方语音对话,两人谈好嫖一次费用800元。周某来到约定的公寓房间见到了假冒妓女的女青年陈某,对话之间陈某寻机打开房门,早有准备的李某某、马某冲进房间,两男将周某戴上手铐,告诉周某该女是马某的女朋友,然后用甩棍、电棍殴打对方,威逼他拿钱“赔偿”。周某被逼之下说出了自己微信钱包的支付密码,将5000元转账到了马某的微信钱包账户内。周某一脱身即报警,警方立即调出公寓监控录像,锁定了出现在现场的三名嫌疑人的面貌,经过多日侦查,查明了嫌疑人的居住处,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获的犯罪工具中仅手机就有9部。

  由于被告人李某某、马某在犯罪现场用工具殴打了周某,公诉机关指控4名被告人犯有抢劫罪。李某某、马某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是两名女被告人均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辩解说她们并不知道李某某、马某有作案工具。陈某说自己不知道两名男同伙会使用暴力,以为他们就是敲诈勒索。郭某说自己并未到犯罪现场,没有实施暴力行为,仅是语音与被害人说了几句话,两女均认为自己应该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不是抢劫罪。

  法庭认为,两名女被告人对两名男同伙在“仙人跳”的过程中可能会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应当明知,对于是否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两人持放任态度,主观上形成了故意,因此两女与男同伙为共同犯罪,均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两男被告人的作用大于女被告人,李、马持械殴打被害人,从重处罚。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抢劫罪,对李某某、马某各判刑4年;对陈某、郭某各判刑3年;各处罚金1万元;没收作案工具。4人服判,此案于今年4月上旬生效。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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