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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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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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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判决首例诈骗专车案 谎称借车到寄售行骗走4.5万

日期:2016/5/16  点击次数:1118

  2016年5月16日讯 多次打车认识专车车主后,谎称借车却把车开进寄售行,骗走4.5万元。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杨某判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据了解,这是武汉首例诈骗专车案。

  案发一个多月前,杨某曾坐过专车车主周某的私家车,保留了周某的电话。杨某多次约乘周某的车,两人渐渐熟悉。2015年9月26日下午4时许,杨某再次要坐车,将周某约至硚口区中山大道三乐路路口。周某开着别克凯越轿车如约而至。见面后,杨某谎称自己要短暂借用,事后付钱。周某想着杨某是老顾客就答应了。

  不料,杨某将该车开进硚口一家寄售行,以“陈洋”这一虚假身份将该车典当借款4.5万元后逃逸。上述款项已被其全部挥霍。经鉴定,上述车辆价值7.5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15年10月23日将杨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赃物车辆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事后支付报酬借车单独使用为由,骗取他人财物价值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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