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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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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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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波律师办结一起职务侵占、伪造印章案

日期:2017/8/30  点击次数:1434

临沂河东区某公司王总挂靠一施工单位承揽建筑工程业务。因工作需要,其刻制并使用了项目专用章和项目上的财务专用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还使用了数百万元有争议的工程款项。后来,其与被挂靠单位发生纠纷。该单位控告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以职务侵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拒不交出会计凭证帐薄罪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总认为,案件纠纷的性质属民事纠纷,根本不构成刑事犯罪。

邢波律师团队经过分析认为,本案并非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其背景是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了经济纠纷,而民事领域的一系列裁决不利于挂靠单位,该单位遂动用刑事手段对该王总进行控告。经进一步分析,律师发现,其不是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与单位是挂靠合同关系,主体上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指控的款项系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并非被挂靠单位的资金,性质上根本不存在侵占的说法。所谓的印章,也只是项目专用章和项目上的财务专用章,由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财会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律师的上述分析,与王某某的主张不某而合,故商定在审判过程中作无罪辩护。

案经临沂市河东区法院审理,强行判处六年徒刑。该判决遭到王总的坚决反对,邢波律师也对虚假的定罪证据,在上诉状中进行了强有力的驳斥。

 现该王总已依法提出了上诉。目前国家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邢波律师相信,只要王某某坚持不懈,冤案迟早会得到昭雪。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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