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经的小额贷款公司90后业务员,一朝学得小额贷款“真谛”,另起炉灶,18个月便向230人出借贷款,非法向其中30名借款人催讨,涉及金额700余万元。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9日公布,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方悦、徐前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此案也是江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一条求救信息露出蛛丝马迹
“哥,快报警来救我!”2017年6月8日下午3时,在被人控制的第三天,吴某终于抓住机会发出了求救信息,当天下午警方在一居民小区内解救出被拘禁的吴某。
2017年4月,在酒吧打工的吴某因手头拮据便拨打了无抵押贷款卡片小广告上的电话。到5月份,吴某相继从乾宏、海嘉、乾成等4家小贷公司借款2.6万元,实际到手1.85万元,但是却与4家小贷公司签订了总计达5.2万元的借款合同。
还款1.57万元后,吴某无力按约定继续还款。6月5日晚23时许,吴某被上述4家小贷公司人员从酒吧强行带至其中一家小贷公司逼债。之后三天,吴某被先后带至其余小贷公司、出租屋及某小区遭非法拘禁逼债。期间,吴某被看管人员用皮鞋殴打头部。6月8日凌晨,吴某被看管人员强奸。
检方引导侦查锁定涉黑
因案情复杂,警方在侦查阶段即向锡山区检察院通报案情,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017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向锡山区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收案后,该院成立“套路贷”临时办案组,抽调5名骨干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该案。
经审查,专案组认为案件中涉嫌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证据不足,遂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方悦、徐前真等人。
方悦、徐前真等人是否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组列出27项补充侦查建议,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四个特点”,要求公安机关从方悦等人之间的组织联系、是否存在层级关系、犯罪手段等方面进行补充侦查。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8年4月20日,公安机关以参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向锡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方悦、徐前真等人建立“乾氏”小额贷款公司同盟,同盟以方悦及其名下公司为主导,各小贷公司紧密配合开展“套路贷”业务。方悦、徐前真等人建立的同盟组织,以同乡、亲情为纽带,主要成员较为稳定,并以公司经营的模式实行人员管理,具有一定的层级性。其中方悦、徐前真作为组织的领导者,在旗下公司及其他公司人员中,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方悦亦以“乾宏方大大”自居。方悦建立便于各公司合作的微信群,及仅有各公司老板和贷后部负责人才能加入的微信群,用于共享客户资源及商讨共同催讨等事宜。
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以方悦、徐前真为首;方明喜、方修东、方阳阳等人为骨干人员;方志明等人为其他参加者。方悦和徐前真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建立专用微信群等手段,管理、控制、约束组织成员和逃避法律打击。2016年至案发,该组织利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向30余名借款人逼要非法债务,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2018年4月,江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该案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套路贷”系列案件。
6月4日,锡山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指出,“套路贷”以“无抵押、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急需资金的人员前来借款。“套路贷”犯罪,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极易诱发其他犯罪,造成被害人卖房卖车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检察官提醒,一定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特别是对于要求签订虚高借贷合同、空白合同、收取保证金等行为,要明确予以拒绝以免造成被动。一旦发现陷入“套路贷”,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及时报警,切勿受人摆布。
警方经审查发现,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系乾宏公司贷后催收组工作人员,伙同海嘉等小贷公司人员对吴某进行非法拘禁逼债。涉案的乾宏公司以信息咨询服务为名注册,位于无锡市中心商厦内,公司法人徐前真,实际负责人为方悦,非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警方敏锐意识到该公司可能还有其他涉案情形,遂在大警情系统进行比对。结果发现,2016年以来,乾宏公司相关人员涉及催讨债务类警情70余条,涉及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案件。这些警情涉及多家派出所,由于警情分散,之前并未引起重视。
警方经继续侦查发现,在无锡市区商厦内有数百家此类小额贷款公司,其中海嘉、乾成等公司均与方悦有关联,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手法催讨债务类警情数十条。
经过两个月秘密侦查,2017年8月15日,警方一举将方悦、徐前真等31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