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 女子5年骗走比自己大33岁情人1200多万
一名女子染上赌瘾,为还赌债,在5年时间内以拖欠治疗费、怀孕等借口,从比自己大33岁的情人身上骗走1200多万元。近日,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100万元。
为还赌债首次行骗 要了33万元
2002年前后,来江门恩平打工的女子匡某与大她33岁的游某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2年年底,匡某因赌博欠了不少赌债,为此虚构了其哥哥在云南省贩卖毒品被抓获需疏通关系,于2012年11月27日向游某要了33万元。
“2013年底我宫外孕,老游差不多给了我五六万块钱治疗,但那时候我又欠了10多万元赌债。我堕胎后没有告诉老游实情,说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匡某在法庭上称,她不断地编造谎言,比如因早产孩子是进保温箱、自己患白血病等理由欺骗游某,游某因此分三次共将31万元打进了她的银行卡。
情人肝硬化住院 仍被讹10万元
新快报记者从恩平法院了解到,匡某谎称“生育”龙凤胎后,游某因自己年老身患重病而无力抚养,对匡某抚养两个小孩寄予厚望,对她以各种借口索取钱财的要求一概答应。游某有时候很想见一对儿女,匡某就通过微信发两张小孩的照片给游某看。
2015年,游某因肝硬化住院,寻找肝源困难,匡某谎称认识北京某医院的教授,可以帮助找到合适的移植肝源。此时,游某已身无分文,不得已托儿媳分两次转账交纳定金,匡某再次得手10万元。
事后,游某既没有等到来自北京的肝源,也没有亲眼看到龙凤胎。2016年8月26日,如梦初醒的他向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2月19日,匡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批准逮捕。
女子被判刑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匡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高达12264500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匡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对指控提到的涉案数额提出异议,称大部分钱款是老游自愿给的,只有少部分是编造借口索要的。
最终,恩平法院采信被害人游某指认的金额,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100万元。匡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