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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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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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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胜诉

日期:2019/6/6  点击次数:1019

深圳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胜诉
    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6月,由该院办理的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成为深圳市首例胜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3月,《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为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罗湖区检察院快速反应,集中力量搜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相关刑事案件中涉及损害公共利益的线索,率先探索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4月,在罗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内部协调机制的推动下以及公诉部的积极配合下,该院民行部筛查到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被告人王某长期销售无产品检测证明的不合格水产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对王某销售的大闸蟹进行抽样检查,检验结果均是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广泛查阅法条、不断向上级院请示、积极同法院沟通,并查清案件事实后,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王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以警示教育公众,消除危害影响。最终,罗湖区检察院的诉请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获得胜诉。
    据罗湖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首例胜诉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为深圳市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造了鲜活样本,为公益诉讼的深入开展做出有益的、较完整的试验和探索。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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