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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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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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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互骂约架 六小伙分别被判刑

日期:2019/6/13  点击次数:793


在微信群互骂约架 六小伙分别被判刑
2019-06-12 17:01
小青年在微信群聊天时,因故与他人发生口角,双方在群内互骂,后双方约架,被打成轻伤。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聚众斗殴案,王某某等六被告人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个月不等。
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5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微信群“奶茶博士福利群”聊天时,因故与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王某哲发生口角,双方在群内互骂,后双方约架至冠县金冠广场。田某某驾车载着高某某、王某某、王某哲、从某KTV接上张某某一起前往金冠广场。在冠县金冠广场,被告人陈某某手持木棍来到田某某驾驶的车辆前,王某某等五人陆续下车。双方接触后,陈某某的木棍被张某某夺去,五人共同对倒地的陈某某进行殴打,其中王某某用膝盖顶陈某某的头面部数下。经鉴定,陈某某之伤情属轻伤二级。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某分别于2018年10月15日、11月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上述事实,六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基本无异议,并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持木棍与被告人王某某、王某哲、高某某、田某某、张某某在公共场所相互殴斗,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岁,应当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某、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高某某、田某某、张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庭审中王某哲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高某某的近亲属赔偿陈某某部分损失,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陈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哲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高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告人田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被告人张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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