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邢波律师 时间:2019年9月
缓刑不等于监外执行,缓刑也不是监外执行的一种。两者共同点仅仅是人都不在监狱里呆着,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管。
监外执行,全称是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如果符合以下法定情形: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就可适用监外执行的规定。
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缓刑,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意思。就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而是在社区接受矫正,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能适用缓刑的,只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另外,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适用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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