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师简介   |   经典案例   |   取保候审   |   不予起诉   |   免予处罚   |   判处缓刑   |   联系我们
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16088666859491575副本.jpg

关于我们>> 更多

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免费咨询电话

具体罪名您的位置:刑事辩护律师网 > 具体罪名 > 侵犯财产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万缓刑结案

日期:2020/3/25  点击次数:1880

基本案情
2005年底,谢某某与汪某、汪某某、赵某成立上海荣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济南荣昌木业有限公司的上海代理商,在本市范围内销售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为投资形式的“速生林”项目,其中谢某某作为公司市场总监负责客户的接待、培训及业务咨询等事务。自2006年1月起,上海荣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广告、组织召开推介会等途径对“速生林”项目进行宣传,以其投资回报高、有保障为诱饵,吸引本市60余名不特定市民参与购买,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涉嫌金额共计5205460元。2012年3月9日,谢某某主动至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法院审理期间,谢某某主动向法院退赔赃款人民币100000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谢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辩护策略
行为人在确实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使自己免于牢狱之灾,即判处缓刑。比如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等等。
当然,具体如何操作需要在辩护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辩护律师可以在更专业、更有利的角度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帮助当事人重获自由。
邢波律师是山东知名刑事律师,曾办理多起非吸犯罪案件,经验丰富,办案效果有口皆碑。
邢波律师咨询电话 13953191508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Copyright by 2012-2020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4012398号-5 ALL Rights Reserved
盈科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155935  电话:13953191508   QQ:126925845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济南华润中心38-39层  鲁ICP备14012398号-5
您是本站第 4845731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