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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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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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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

日期:2021/8/12  点击次数:3785


在量刑协商过程中,检察官既然主要就量刑问题听取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就需要确定一个量刑优惠的大体幅度。换言之,在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察官需要给予其多大程度的量刑减让,才能促慢其接受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而不会在法庭审理中出现“反悔”的情况,这可能是量刑协商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吸收司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种“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试图为检察官的量刑减让确定可操作的幅度。

所谓“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是指改革试点法院根据嫌疑人,被告从认罪认罚的诉讼阶段,按照鼓励尽早尽快认罪认罚的原则,确定程度不同的量刚优惠比例。原则上,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检察官可给予最大比例的量刑优惠;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选择认罪认罚的,检察官所给予的量刑减让比例会有所降低;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认罪认罚的,检察官所承诺的量刑优惠幅度最低。这种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的确立,主要目的在于吸引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尽早认罪,以尽可能地节约司法资源。

例如,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就创立了“321”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彻“认罪阶段不同,减少的刑罚量不同;认罪越早,从宽幅度越大”的量刑指导思想。又如,山东省济南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也推出了“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法院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5%;审查起诉阶段认罪的,法院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5%;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的,法院的减刑幅度最高可达 15%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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