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由此可知,吴亦凡不是现行犯,那就是被认为“具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拘留吴亦凡之后,对于吴亦凡这样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多30日,就要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7日内决定逮捕或不逮捕。
加拿大人吴亦凡在我国境内犯罪,适用怎样的法律程序?
可以明确的是,加拿大人吴亦凡在我国领域内侵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按照《刑法》中的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除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吴亦凡是一般的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吴亦凡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吴亦凡是否可以委托加拿大律师进行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案件的外国人应当委托中国律师进行辩护或护理。即,如果要委托具有职业资格的律师,那么就必须要求是中国律师,如果委托的是其他辩护人,那么也不排除外国人(亲友、监护人、其他被推荐的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有充足证据证明吴亦凡有“迷奸”的行为,或者有案发当时“未满十四岁”的被害人出来指认确定证据之后,就可能被认定为有罪并至少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死刑。
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之内要遵守中国法律,我国法律机关也会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