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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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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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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自首认定

日期:2022/6/11  点击次数:1952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实务中案发通常为公安机关例行检查酒驾与发生交通事后,由行为人、事故另一方或周围群众报警两种情形。


      对于第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在被公安民警询问或者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前主动交代醉酒驾驶的,刑事审判参考总第94集第899号指导案例认为对此不应认定为自首,因此种情形,行为人自己交代虽具有一定主动性,但其归案系具有被动型,即使其不主动交代,公安检查人员也能通过检查发现醉驾的犯罪事实,故对此应当认定为坦白。


       另第二种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案例认为,如果行为人根本不知道他人已经报警而留在现场或者在得知他人报警后欲逃离现场,但因对方当事人控制或者群众围堵而被动留在现场的,则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如果行为人得知他人报警后逃离现场,事后迫于压力又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一般自首除主动投案,还需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行为人虽然如实供述饮酒的基本犯罪事实,但不配合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或者血样收集的,该899号案例同样认为不能成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待血液中酒精含量极低或者检测不出酒精含量后才投案,并否认醉酒驾驶,只承认自己是肇事者,亦不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于隐瞒的身份情况对量刑有影响,就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对于如果犯罪嫌疑人隐瞒自己曾因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则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量刑指导意见认为,隐瞒曾因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身份事实,是直接影响能否适用缓刑的决定条件)。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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