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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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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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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波律师办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例

日期:2023/2/22  点击次数:3017

最新案例截至2023年1月


1、2012年案件,李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济南市历城区村民李某某,在驾驶四轮装载机作业时不慎将雇主苏某碾压致死,因无证驾驶,被历城公检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经邢波律师辩护,调整为较轻的责任事故罪名,李某某得以轻判。  

       

2、2019年案件,苏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滨州市某工程公司老板曹某委托其朋友苏某某帮助管理挖掘机,苏某某雇用的无证司机在操作挖掘机施工过程中,不慎致发包方工人死亡。经邢波律师辩护,苏某某得以轻判。


3、2014年案件,林某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福建晋江人林某某在临沂成立特钢公司,施工过程中,加工车间发生生产事故爆炸致人伤亡,兰山警方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林某某立案。经邢波律师辩护,兰山法院对林某某从宽处理。


4、2014年案件,辛某某爆炸案,雷管炸汽车。起诉书指控,济南历城某村民辛氏兄弟二人矛盾积深,老大遂生报复老二之意。2013年某日凌晨1点,老大携雷管炸药对老二停放在自家院门口的轻型货车前轮部位实施爆炸,将驾驶室及前轮附近部件损毁,老二及邻居房屋玻璃被震碎。因老大不认可对自己的指控,辩解其没有实施该爆炸行为,故邢波律师不遗余力帮助其做无罪辩护。该无罪意见未被法院采纳,判处短刑,老大不服,上诉后继续委托邢波律师辩护二审。维持原判。服刑出监后多次联系邢波律师,有意聘请继续代理申诉,因难度极大,婉拒。


5、2014年案件,陈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起诉书指控,滨州惠民人陈某与他人夜间结伙,从胜利油田输油管道上打孔盗窃原油售卖,触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名。陈某不认可指控,辩解自己没有实施该行为,律师努力做无罪辩护。服刑期间,继续委托邢波律师申诉。


6、2015年案件,梁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陕西汉中人梁某某,在山东济阳打工期间,因酷爱枪支,网购枪支零部件和子弹,组装成枪支连同子弹一并出售谋利,获利数万元。被济阳司法机关以非法买卖枪支罪查办,委托邢波律师辩护,一审判决后不服,上诉后,二审以杀伤力较小去掉对子弹部分的指控改判较低刑。


7、2016年案件,张某非法买卖枪支案。沂南一具有公职身份的中学教师张某,因喜爱枪支,网购枪支零部件组装成枪支,一支自用,另一支出售他人,被沂南警方立案侦查。经邢波律师辩护,案件轻判。


8、2021年案件,张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济南济阳一压力容器公司,车间内的高压釜在生产作业时,因压力过大产生爆炸,四人死亡。张某因系法定代表人,被当地警方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立案。邢波律师辩护过程中,尽力配合政府调查事故过程,努力安抚死者家属,案经努力,得以轻判。


9、2015年案件,郭某某放火案。济南历城某村民毕某,与邻居多年因宅基地纠纷,矛盾深厚。2015年某日晚间,毕某携带汽油,将邻居房屋从外部点燃引发火势,烧毁大门及部分房屋。案经邢波律师辩护,得以轻判。


10、2011年案件,高某某交通肇事案。东营广饶高某醉酒后开车载着共同饮酒的朋友卜某回家途中,车辆侧翻致卜某死亡。因高某向警方陈述出事时司机为卜某,广饶地方交警未加仔细侦查,便出具认定书,认定车辆由卜某所开。这样一来,不但高某摆脱了赔偿责任,更不用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卜某之妻李氏不服,委托邢波律师介入案情,经不懈努力并最终由司法部鉴定专家莅临广饶鉴定,最终还原车辆系高某所架真貌。经邢波律师代理,案情还原,死者卜某得以安息,家属获得高某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高某最终认罪轻判。


11、2021年案件,王某某交通肇事逃逸案。泰安市新泰县的王某某凌晨一点驾车撞倒路人发生事故,因自己受伤急需治疗,遂丢车离开现场自行前往医院。后被警方认定为肇事逃逸。死者家属因增恨其离开现场,拒不接受赔偿且不出谅解书。被告人王某某委托邢波律师辩护后,律师团队努力辩护不存在逃逸情节,原因是司机王某确实受伤需要治疗且有各种住院病案佐证,并非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可喜的是法院最终没有认定逃逸情节,案件得以轻判。


12、2011年7月,南山区肇事案。李某驾车行经济南南部山区某路段时,将由南向北同向步行的一行人陈某撞成重伤。事发后李某报警并将伤者陈某送至齐鲁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委托邢波律师辩护后,律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赔偿一致意见,并协调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成功说服法官认定李某存在自首、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处罚的情节,从而使李某轻判缓刑。


13、醉驾案件。2020年某日,济南某国有独资企业员工张某醉酒后沿市内高架桥行驶,下桥时被查获,虽然其数值不高,但因当时的刑事政策高架桥为从重情节须判实刑。经邢波律师辩护,案件得以从宽处理。

 

14、醉驾案件。河南人张某刚在济南经商,颇有建树。2019年某日晚宴请客人结束后,自行驾车离开,却在酒店不远处的马路上等待绿灯的时候睡着了。虽然数值较大,但经邢波律师辩护,从宽结案。

 

15、醉驾案件。山东济宁人董某建具有中学教师公职身份,其酷爱摩托骑行,2019年某日晚饮酒后,从济宁上高速沿京沪高速北上济南找大学同学,到济南时已疲惫不堪,下高架桥后撞上路边市政护栏。查获后酒精数值151。依当时政策须起诉至法院判刑。案经邢波律师辩护,从宽处理结案。

 

16、醉驾案件。济南人刘某勋,2018年某日酒后在历下境内某路口被警方查获,数值197。案经邢波律师辩护,缓刑结案。

 

17、醉驾案件。济南人苏某兴,2019年某日醉酒后沿工业北路高架行驶至济钢东下桥口被查获。数值为241,案经邢波律师辩护,得以轻判。

 

18、醉驾案件。德州人李某宝,2019年,在德州德城区某酒店饮酒后驾车,被德城交警查获,案经邢波律师护,从宽处理。

 

19、醉驾案件。商人雷某东,2022年某日醉酒后驾驶宝马740沿工业北路高架桥行驶,追尾前方小型箱货,数值203。其五年前因醉驾案件被判过刑罚,此翻被查属醉驾第二次犯罪。案经邢波律师团队辩护,得以轻判。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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