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波律师办理的醉驾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1、2011年案件,高某某交通肇事案。2011年某日,东营市广饶县高某醉酒后开车载着共同饮酒的朋友卜某回家途中,车辆侧翻致卜某死亡。但高某在向警方做笔录时,不承认车辆是自己驾驶,却歪曲事实说司机为死者卜某。因死无对证,广饶地方交警未加仔细侦查,便出具认定书,认定出事时车辆系由卜某驾驶。这样一来,高某不但摆脱了赔偿责任,更不用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卜某之妻,民女李氏,坚决不服,委托邢波律师介入案情,经不懈努力并最终由司法部鉴定专家飞临广饶鉴定,最终还原车辆系高某驾驶的真貌。经邢波律师代理,案情还原,死者卜某得以安息,家属获得高某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高某最后环节认罪悔罪,轻判结案。
2、2021年案件,王某某交通肇事逃逸案。泰安市新泰县的王某某凌晨一点驾车撞倒路人发生事故,因自己受伤急需治疗,遂丢车离开现场自行前往医院。后被警方认定为肇事逃逸。死者家属因增恨其离开现场,拒不接受赔偿且不出谅解书。被告人王某某委托邢波律师辩护后,律师团队努力辩护不存在逃逸情节,原因是司机王某确实受伤需要治疗且有各种住院病案佐证,并非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可喜的是法院最终没有认定逃逸情节,案件得以轻判。
3、2011年7月,济南南部山区李某肇事案。司机李某驾车行经济南南部山区某路段时,将由南向北同向步行的一行人陈某撞成重伤。事发后李某报警并将伤者陈某送至齐鲁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委托邢波律师辩护后,律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赔偿一致意见,并协调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成功说服法官认定司机存在自首、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处罚的情节,从而使司机轻判缓刑。
4、醉驾案件。2020年某日,济南某国有独资企业员工张某醉酒后沿市内高架桥行驶,下桥时被查获,虽然其数值不高,但当时的刑事政策高架桥为从重情节,而张某的单位是效益、福利都超好的国有独资公司员工,系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张某不想丢掉这个可以终身供职的身份。邢波律师努力辩护,案件得以从宽处理,结局良好。
5、醉驾案件。河南人张某刚在济南经商,颇有建树。2019年某日晚,在济南奥体中心某酒店宴请完客人结束后,自行驾车离开,却在酒店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等绿灯的时候睡着了,后方车辆报警后案发。虽然数值较大,但经邢波律师辩护,从宽结案。
6、醉驾案件。山东济宁人董某辰具有中学教师公职身份,其酷爱摩托骑行,2019年某日晚饮酒后,从济宁上高速沿京沪高速北上济南找大学同学,到济南时已疲惫不堪,下高架桥后撞上路边市政护栏。查获后酒精数值151,依当时政策须起诉至法院判刑。案经邢波律师辩护,从宽处理结案。
7、醉驾案件。济南人刘某勋,2018年某日酒后在历下境内某路口被警方查获,数值197。案经邢波律师辩护,缓刑结案。
8、醉驾案件。济南人苏某兴,2019年某日醉酒后沿工业北路高架行驶至济钢东下桥口被查获。数值为241,案经邢波律师辩护,得以轻判。
9、醉驾案件。德州人李某兴,2019年,在德州德城区某酒店饮酒后驾车,被德城交警查获,案经邢波律师护,从宽处理。
10、醉驾案件。商人雷某东,2022年某日醉酒后驾驶宝马740沿工业北路高架桥行驶,追尾前方小型箱货,数值203。其五年前因醉驾案件被判过刑罚,此翻被查属醉驾第二次犯罪。案经邢波律师团队辩护,得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