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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流程:
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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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邢波律师介绍:

资深刑事律师,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多数取得良好效果,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尊严并恢复名誉,深得当事人好评。

山东大学刑法硕士,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律协常务理事兼纪律委员会委员。

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

宗旨: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电话:139-5319-1508 


      二、团队业务范围: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挪用、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网络犯罪、银行卡犯罪、传销、诈骗等案件,毒品案件、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


       三、近年结案: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15.3亿不起诉)、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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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波律师办结一起携带凶器抢劫案

日期:2013/4/15  点击次数:1361
【案情介绍】
济南市天桥区李某因经济困难产生抢劫钱财的念头。2010年12月某日,李某怀揣匕首,在一偏僻之处趁被害人朱某不备将其从自行车上推倒在地,抢得其身上钱包和手机后逃跑,被朱某追赶后打倒在地。钱包内有现金七百余元,手机经鉴定价值1500元。李某被抓后,公安机关将其行为以抢劫罪立案侦查。其亲属委托邢波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在本案的辩护过程中,邢波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该犯李某。辩护过程中,紧紧抓住李某仅是携带匕首但未使用、犯罪情节明显较轻、其家境贫寒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全部物品均已归还被害人、愿意交纳罚金的事实,较好的掌握了情节较轻的抢劫犯罪案件的辩护尺度,使李某获得较轻的判决。
刑案流程: 侦查公诉审判  刑拘逮捕取保  自首立功缓刑  从轻减轻从重  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抗诉复核
具体罪名: 侵犯财产犯罪  人身伤害犯罪  经济秩序犯罪  社会秩序犯罪  公共安全犯罪  贪污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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